承建液氨气站的公司,建设液氯气站的企业,菏泽容器不发火(防爆)面层应采用水泥类拌和料及其他不发火材料铺设,其材料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7.2 不发火(防爆)各类面层的铺设应符合本规范相应面层的规定。
承建液氨气站的公司,建设液氯气站的企业,菏泽容器 不发火(防爆)面层采用的材料和硬化后的试件,应按本规范附录A做不发火性试验。5.7.4 不发火(防爆)面层中碎石的不发火性必须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承建液氨气站的公司,建设液氯气站的企业,菏泽容器其粒径应为0.15mm~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承建液氨气站的公司,建设液氯气站的企业,菏泽容器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承建液氨气站的公司,建设液氯气站的企业,菏泽容器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5.7.5 不发火(防爆)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承建液氨气站的公司,建设液氯气站的企业,菏泽容器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和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配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承建液氨气站的公司,建设液氯气站的企业,菏泽容器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