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两店一年”证明审核要点:
特许人分公司、特许人子公司、店中店、特许人关联公司、特许人股东(控股51%以上)及其配偶开设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含港澳台)委托投资的直营店
(一)分公司
1、成立日期:距备案申请日期至少已满一年
2、经营范围:应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二)子公司形式的,
3、证明特许人在子公司中持股超过51%以上的、经工商登记确认的、持股时间超过一年的《章程》。
(三)店中店
1、特许人与卖场签署的租赁等合同(可能没有连续签署,但是有连续交费、履行的凭据亦可)
2、提交卖场经营范围证明文件(如全国企业信用系统网站截屏、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合同实际履行满一年以上证明文件(如租赁费)
(四)特许人关联公司
1、母公司
(1)特许人工商登记《章程》,证明该母公司持有特许人股份超过51%以上、持股时间超过一年
(2)母公司营业执照,证明母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经营范围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2、母公司的子公司
(1)上述母公司所需的全部资料
(2)上述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的工商登记《章程》,证明该母公司在该子公司持有股份超过51%以上、持股时间超过一年
(3)该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营业执照,证明该子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经营范围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五)特许人股东(控股51%以上)及其配偶开设的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结婚证,证明业主系特许人持股51%的股东、或者其配偶
2、个体工商户从事的经营活动包含了特许经营体系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是指特许经营的双方,即特许人及受许人共同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的一种程序。它代表着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正式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是特许经营业务成功的关键要素。特许人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完整的备案材料,包括商业计划、合同样本、经营计划等,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是否可以在备案范围内开展其他业务?答:备案范围内开展其他业务需要经过特许经营者的同意和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可与特许经营者咨询。
备案后是否可以与其他特许经营者联合开展合作?答:备案后,加盟商如果想与其他特许经营者联合开展合作,通常需要经过特许经营者的同意和备案手续。
备案所需的文件资料准备是备案流程中的关键一环。我将为您提供具体的备案资料清单和指导,帮助您准备齐全的备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