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令591号》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品是指在动态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腐蚀、中毒或放射性物质,容易造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采取防护设施和措施的货物。
危险品包装是指含有危险品的包装容器,通常包括容量不超过450升、净重不超过400公斤的包装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容器(大包装)等。
此外,还包括压力容器、喷雾罐、小型气体容器、,便携式储罐和多元气体容器。
进口危险品时,需要提供危险品分类鉴定报告,供当地商检使用。
出口危险货物时,应当提供危险货物分类鉴定报告,作为危险包装材料。
申报出口危险品时,应当提供危险品分类鉴定报告,以判断是否需要商检。
在制作危险品分类鉴定报告时,通常将GHS中文标签一起制作并粘贴在货物上,以防海关检查。
货物因未贴上GHS标签而被扣留,损失不值得。
商品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流程如下:
先报检之前报检公司需要准备6个资料:
一、 申报商品的MSDS(中文技术说明书) (模板向本公司索要);
二、 GHS标签(模板向本公司索要);
三、 成分声明(模板向本公司索要);
四、 自愿委托声明(模板向本公司索要);
五、 报检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委托检验申请单 。
危险性分类的一般程序
确定某种化学品是否为危险化学品,一般可按下列程序;
1、对于现有的化学品,可以对照《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两个标准,确定其危险性类别和项别;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
2、对于新的化学品,可先检索文献,利用文献数据进行危险性初步评估,然后进行针对性实验;对于没有文献资料的,需要进行的物化性质、毒性、燃爆、环境方面的试验,然后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两个标准进行分类。
试验方法和项目参照《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进行。
3、混合物危险性分类:上述分类程序和方法适用于任何化学品,包括纯品和混合物。
但对于混合物,列在《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中的种类很少,文献数据也较少。
有资料表明,混合物的急性毒性数据存在加和性,在难以得到试验数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危险成分浓度的大小进行推算。
“让客户满意”是公司的目标,“不断追求超越自我,提供好产品,奉献与消费者”为社会造福,是我们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