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如果股东不配合,能注销吗?
答:不可以注销。
因为注销需要股东签字,清算报告和注销公司决议这两份文件都需要经过股东本人的签字,股东同意公司注销、同意成立清算组等情况,才会签字,股东不签字,就无法注销。所以注销公司如果股东不配合是注销不了的。
虽然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后形成股东会决议,公司就可以注销,但从实践操作中来看,必须所有股东都签字之后才能够去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如果没有全体股东签字,就需要诉讼,由同意注销的股东起诉不同意注销的股东,然后才能注销公司。
哪些情况下,需要注销公司?
1、公司不再经营、合并或分立。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3、公司被强制解散。
4、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可以依法宣告破产。
5、公司长期没有报税和年报,导致税务异常,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
6、公司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