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流程如下:
首先,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向基金业协会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基本信息和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此外,管理人还需要提交私募基金合同、合规制度以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等备案所需材料。
基金业协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可能包括约谈**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核查的目的在于确保申请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具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高管要求:
具有不少于2名三年以上资产配置工作经历的全职高管人员;
或者具有不少于2名五年以上境内外资产管理相关经验(如投资研究、市场营销、运营、合规风控或者资产管理监管机构或者自律组织工作经历等)的全职高管人员。
3、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与其它类管理人转换
符合前述第2点所列要求的已登记私募管理人,可以申请变更为资产配置类私募管理人,变更后存量基金仍可继续投资运作,但不得开放申购或者增加募集规模,到期后应当清盘或者清算,可以续期。
私募资产配置管理人是否可以转换为证券类、股权类或者其他类管理人,目前还未发现相关规定及案例。
三、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募集要求
1、一般要求
与其他私募基金募集要求一样,私募基金也不允许通过等公开方式宣传,仅面向特定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并且投资者人数限定不超过200人。自然人投资私募基金需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条件: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其它要求
根据中基协的规定,申请备案的私募资产配置基金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