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发明专利申请后阿联酋知识产权局10个工作日下发申请回执。从申请至授权需要2-5年左右。保护时间为20年。
一、 授权公告日
授权公告日是指发明专利申请被授权的日期,也是专利授权的日期,但不是专利的生效日期。
一般来说,授权公告日也就是发明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日期。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报酬(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1款,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以及其他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后被驳回或者提出了复审请求,则该专利将进入复审程序。在此阶段,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复审理由和证据,否则该专利将被视为未提出复审请求而被驳回。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授权的专利而言,如果需要在其他国家进行维权或者实施许可等活动时,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二、 公布日
公布日是指专利申请的zui终提交日,它表示该专利申请已被正式公布,任何人都可以查阅其内容。因此,公布日的确定是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一个关键问题。阿联酋《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一定期限内,任何人都可以查阅其内容。
在《专利法》中,申请人可以选择要求提前公布的时间,即提前公开日;或者选择要求延迟公布的时间,即延迟公开日。需要注意的是,发明专利申请在要求提前公开日时必须首先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否则将失去对其进行实质审查的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可以选择先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获得授权,然后再公开其专利申请;也可以先公开其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然后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无论哪种方式,申请人都必须首先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18个月为公布日。公告之后30个月为实质审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