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是欧盟成员国,也是“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将业务拓展到土耳其,土耳其商标注册量也随之水涨船高。然而,由于土耳其商标注册与审查制度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使得很多中国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存在很多困扰。作为商标转让的主要承接方,在进行商标转让之前需要对土耳其商标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 本文将主要介绍土耳其商标转让的相关流程与要求,以供准备或正在进行土耳其商标转让的朋友们参考。
一、 商标注册与审查
在土耳其,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注册在先的商标在其他国家也可以获得保护。同时,对于在土耳其使用的商标,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对于注册成功的商标,申请人需要通过土耳其知识产权局的官 方网站进行注册信息的在线查询。如果该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并获得了注册,申请人还需要及时提交撤销申请。
如果商标已经被他人提出无效宣告或撤销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恢复申请、异议申请或提起无效宣告复审、撤销复审等途径恢复该商标。
二、 商标转让的基本程序
转让程序的基本程序为:提交转让申请、缴纳转让费用(商标注册费及其他规费)、由土耳其商标局审查、公告后,获得核准的商标证书。
对于国内申请人而言,其需要提交的主要文件为:
1.申请人在国内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2.商标注册证书;
3.拟转让商标的注册证明文件(如:委托书等)。
三、 商标转让申请的要求
(1)已注册的商标在使用中已产生一定影响,可作为转让商标加以使用。但是,如果该商标已被许可使用,则不能作为转让商标加以使用。
(2)基于对在先权利的保护,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该注册商标不得作为转让商标进行转让。
(3)如果该注册商标是通过申请人与他人签订的协议获得的,则协议中必须有明确的许可使用范围、期限以及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等。
(4)如果申请人与他人签订了关于该注册商标的转让协议,则该转让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机关公证后,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该公证书的副本应提交国家认证机关进行认证。
四、 注册公告与异议程序
注册公告与异议程序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后,被许可人和商标受让人必须向商标局进行公告。若商标被异议,则需按照《土耳其商标法》第65条至第68条进行异议答辩,若答辩成功则异议程序终止。在答辩期间,若被许可人未及时缴纳规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注册公告期延长,则被许可人和受让人将面临被驳回或不予注册的风险。
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双方通常会签订《商标转让协议》。该协议可直接用于办理商标转让,但须注意以下事项:(1)商标转让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盖章;(2)签订后,该协议必须在土耳其知识产权局备案。
五、 结论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业务拓展至土耳其。在土耳其商标注册和审查过程中,不仅存在商标注册审查的复杂性,而且还存在商标注册后的审查过程。作为主要承接方,为了保证业务顺利开展,需要对土耳其商标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以上就是本文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