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天津保险代理 河 东 法人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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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天津保险代理  河东  法人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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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对西周提出的“德”进行了继承和改造,将“仁”融入“德”之中,一方面突出“德”的政治意义,强调宽惠使民、实行仁政,认为德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的主要方法,另一方面拔高“德”的地位,认为“德”高于君主的权力,高于国家和法律,是区分“仁君”和“暴君”的标准,是执政、司法的指导方针。此外,孔子还从“仁爱”思想出发,进一步发展了“明德慎罚”思想,主张以刑辅德、以德去刑、恤刑慎杀,极力提倡“德治”。“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孔子认为统治者如果能够实行“德治”,人民就会心悦诚服地接受统治。

  孔子提倡“德治”,并非要统治者放弃刑罚的镇压职能,而是主张“宽猛相济”,“德”与“刑”两手交替使用,强调从思想上引导百姓向善顺从,“焉用杀”“胜残去杀”。据《左传》记载“郑国多盗”,郑国的统治者“尽杀之”。孔子听后大为赞叹,说:“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由此可见,当“德治”不能奏效时,孔子还是毫不含糊地主张用刑罚镇压被压迫者的反抗。但就“德”与“刑”的关系而言,孔子强调的是“德”而不是“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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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2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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