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律所转让 人员可留直接主任对接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转让武汉律师事务所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
场地情况:现在有,可以迁走
人员情况:合伙人可留也可以走,看具体需求
直接主任对接,非常靠谱
如果你也有这方面需求,可以电话沟通
而黄仲兰之前担任长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长城所”)的上海分所主任。但1998年的时候,长城所被司法部注销。所以黄仲兰所在的上海分所也面临着关门。
当时,国内的国办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都在衰退。如果他们合并,可以接过很多国办所的法律业务。所以史建三、黄仲兰就开始商量并所的事情。然而,谈了十几家以后,也没有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