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一家深圳的律师事务所
现在我们准备转让一家深圳的律师事务所
律所成立四五年了,业务量不算大
主任觉得还是简简单单做个提成律师做好自己的案子就行
所以想要转让
剩余的两个合伙人也同意转让,至于转让出去之后是留下还是转走,需要看接手方的情况
现在场地快到期了,行政也没有,财务有一个外包的会计管理
所以现在也很简单
接手方的话要求1-3名合伙人,有成熟的团队更好
律师的变更流程也很简单
提交制式的材料给司法局就行
近几年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越来越强调集团作战,做大做强。但是很多人所对于做大做强的理解却各不一样。大多数的观点是认为做大做强就是人数和创收,也有部分的观点是做大做精,更有一部分是公司化运作后的一主多能,即法律业务为主业,法律辅助业务为副业,除了赚客户的钱,还要赚律师的钱。除去做大做强的这一类观点之后,剩下的部分大多数就是做精品所,只是做某一项业务,其他业务基本不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