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长沙律所成立满三年
转让上海律所
注册:2016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
律所情况:无处罚
合伙人的话有三个,可以先替换主任,剩余的两个合伙人给到一定时间的过渡区
在这期间收购方可以开展业务
行政人员没有,减少开支
场地可以迁走
八十年代,仍然以“国办所”(法律顾问处)占据中国法律市场的主流。但随着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行政管理之下,律师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被压抑,而市场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在提升。此时,需要一种制度,能够激发律师的积极性,“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便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转让长沙律所成立满三年
转让上海律所
注册:2016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
律所情况:无处罚
合伙人的话有三个,可以先替换主任,剩余的两个合伙人给到一定时间的过渡区
在这期间收购方可以开展业务
行政人员没有,减少开支
场地可以迁走
八十年代,仍然以“国办所”(法律顾问处)占据中国法律市场的主流。但随着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行政管理之下,律师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被压抑,而市场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在提升。此时,需要一种制度,能够激发律师的积极性,“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便登上了历史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