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满五年的律师事务所转让
现在有两家上海的律师事务所转让
律所是非常干净的
没有处罚
三个合伙人可以给到一定时间的过渡期
场地的话可以迁走
也可以继续租赁
行政和财务没有什么费用
如果你也有这方面收购上海律所的打算
可以电话沟通
1978年12月28日,刚刚结束9年服刑的彭真回到北京,三个月后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成立,彭真任主任,中央开始建立一套正式的法律制度,以取代阶级斗争政策。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之内通过了七部法律,其中《刑事诉讼法》专设 “辩护”章节,并在第26条明确规定了律师是位列的辩护人。同年9月,邓小平和彭真商议后,决定由新中国所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首任院长魏文伯和李运昌重建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