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四川成都满四年律所 收购律师事务所找我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转让成都律师事务所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
场地情况:现在有,可以迁走
人员情况:合伙人可留也可以走,看具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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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上海市人民法院设立“公设辩护人室”,帮助刑事被告辩护;次年又改为“公设律师室,”职能扩大到为离婚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1954年7月,司法部发出《关于试验法院组织制度几个问题的通知》,指定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等大城市试办法律顾问处,开展律师工作。同年9月,中国颁布的《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都规定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律师辩护制度,使新的律师制度开始在中国各大中城市及部分县、市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