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典当行转让 收购七台河典当行找我
转让全国经营的典当公司、转让全国的典当行公司含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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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黑龙江典当行
注册资金:3000万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本案中,钟某某因为分配工作与王某发生口角并被打伤,表面上看似乎符合本条第(三)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的情形。为此,调解员专门查阅了类似案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释义的函》(劳社厅函〔2006〕497号)中专门就该项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