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出售 转让南京律师事务所
转让南京律所,全国律所都有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主任年岁较大,即将退休,所以打算转让出来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个人制都有
律所情况:无司法局处罚、基本没做过网络推广
场地情况:可续租可迁走
过渡期:主任和合伙人的变更时间3-6个月
律所情况:没有授薪律师和行政
所以比较简单,详细电话沟通
调解员见状,从法律层面向双方进行了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次火毁事件造成任某损失,主要是由于蔡某烧地边草而引起。作为烧火的行为人,蔡某虽然没有故意,但其对烧草风险的错误预估导致了火势的扩大,终火烧到任某家门前导致其财产损毁,蔡某存在过错的,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至于任某与蔡某丈夫互相殴打,导致蔡某丈夫受伤,根据该法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任某造成蔡某丈夫人身损害,同样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蔡某要求任某赔偿合理医药费用于法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