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两地车牌的条件通常因不同地区组合而有所差异,以下以常见的粤港两地车牌为例:
一、粤 Z 车牌(香港车入内地)
对香港企业的要求:
在广东省投资的香港企业,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须达到一定标准。一般来说,纳税额达到 15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 1 个商务车指标;纳税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 2 个商务车指标;纳税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 3 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 4 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 100 万元即可增办 1 个商务车指标,不超过 15 个。
对车辆及驾驶员的要求:
车辆类型为车长小于 6 米、乘座人数小于或等于 8 人(含驾驶人座位)的小型载客汽车。
车辆必须在香港注册登记,并在两地之间行驶。
驾驶员需持有香港驾驶证及香港居民身份证,同时可能需要具备内地驾驶证(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二、FV 车牌(内地车入香港)
对内地企业的要求:
在广东省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办 1 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
对车辆及驾驶员的要求:
车辆类型同样为车长小于 6 米、乘座人数小于或等于 8 人(含驾驶人座位)的小型载客汽车。
车辆必须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并在两地之间行驶。
驾驶员需持有内地驾驶证及内地居民身份证,同时可能需要具备香港驾驶证(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