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代办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分立

苏州市区代办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分立

发布商家
苏州泰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鹏(先生)
电话
18452041728
手机
18452041728
微信
18452041728
发货
3天内

苏州泰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专为苏州中小企业服务,提供便捷、高效、实惠、放心的服务。代办苏州公司注册,变更,注销,代理记账,进出口权,食品许可证,行业资质等工商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

1、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2、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3、公司与其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的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或者股份。

4、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6、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人气
85
发布时间
2024-11-04 13:16
所属行业
工商代办
编号
41306313
我公司的其他供应信息
相关有限公司产品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