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两地车牌申请条件如下:
一、香港进入内地车牌(粤 Z 车牌)申请条件
外资企业
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在广东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 40 万美元(320 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在非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 100 万美元(800 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办 1 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在广东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 500 万美元(4000 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在非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 800 万美元(6400 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2 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实际投资额达 1000 万美元(8000 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3 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 15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1 个商务车指标。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2 个商务车指标。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3 个商务车指标。
从申办第 4 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 100 万元即可增办 1 个商务车指标,不超过 15 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投资类商户需满足的条件:
人才类
在香港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香港的大学现任校长,以及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 A 卡的港澳台、外籍人士,可以申办 1 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捐赠类
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以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等方式到广东省投资办实业的,按照每一项知识产权、高新技术入股认定的金额进行加权平均后,上一年度累计纳税数额达到 15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 1 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累计纳税数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 2 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累计纳税数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 3 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二、内地进入香港车牌(FV 车牌)申请条件
广东省内企业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 1 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
人才类
已申请非港珠澳大桥口岸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人大代表、zhengxieweiyuan,符合办理条件的,可申请办理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已申请非港珠澳大桥口岸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高层次人才,符合办理条件的,可申请办理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捐赠类
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累计金额达 300 万元以上,或者社会团体捐赠累计金额达 100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 1 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