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粤港两地车牌需要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准备相应材料,主要如下:
一、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商户
投资类: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回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商户登记文件:
商户为公司的,提交《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或《法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商户为自然人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士需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翻译原件。
商户为海外公司的,需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车辆登记文件:车辆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资者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交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或董事)的材料。如投资者为香港有限公司的,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等。
驾驶人相关材料: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商户的粤港两地车牌驾车人必须为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人士,并提供回乡证、香港驾照、内地驾照、香港身份证、大陆临时住宿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等能够体现企业纳税情况的材料。
捐赠类:
捐赠人的身份证明。
捐赠证明文件,如相关部门出具的捐赠接收函、捐赠协议等。
车辆登记文件等其他必要材料。
二、内地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等能证明企业经营状况及纳税情况的材料。
车辆登记文件。
驾驶人相关材料:内地居民申请办理粤港两地车牌,需提供内地身份证、内地驾驶证、香港驾照(如有)、大陆临时住宿登记表等材料。
此外,无论是哪种申请主体,可能还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如《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申请表等,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照片等辅助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