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台湾商户申请粤港两地车牌的纳税额要求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一些差异,具体如下:
相同点:
香港、澳门、台湾商户申请粤港两地车牌在纳税额的阶段标准上是相同的,具体为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 15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1 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2 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3 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 4 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 100 万元即可增办 1 个商务车指标,不超过 15 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差异点:
山区与非山区投资对应的纳税额要求不同:
香港和台湾商户:在广东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 40 万美元(320 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且在内地上一年度纳税额达 15 万元人民币,可以申请办理 1 个粤港两地车牌;在非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 100 万美元(800 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且在内地上一年度纳税额达 30 万元人民币,可以申请办理 1 个粤港两地车牌。
澳门商户:在广东省山区和非山区的投资纳税额要求区分没有那么明确,在广东省办实业实际投资达到 40 万美元(320 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且在内地上一年度年纳税额需达到 15 万元人民币,即可申请办理粤港两地车牌。不过澳门商户申请粤港两地车牌的情况相较于香港和台湾商户相对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