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企业可以申请 FV 两地车牌:
广东省内的内资企业:
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可以申办 1 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金融机构:
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可以申办 1 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也可申办 1 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需要注意的是,外资企业、“三来一补” 企业以及已办理出境公务车的企业,不予办理出港商务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