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 免办的工作要求
CCC 免办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实施,或者视情况下放给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应统筹管理。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配备并保障必要的人员、办公设备及工作条件,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 CCC 免办证明。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格遵守 CCC 免办相关规定,遵循监管有效及便利申请人原则,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和对 CCC 免办使用情况的后续监管。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要求申请人留存相应的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资料(含各类证明性资料),留存期 2 年,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核查。
CCC 免办证明的受理、审核,实现全程电子化申请和管理。
支持并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运用诚信管理、分类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做好 CCC 免办审核和后续监管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CCC 免办审核及后续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