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是指通过简化程序和减少材料要求,快速完成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这种注销方式旨在简化流程,加快个体工商户的退出市场速度,减少注销过程中的繁琐步骤和材料要求。1
适用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如果个体工商户从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可以直接申请简易注销。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发票:如果个体工商户办理过涉税事宜,但从未领取过发票,也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办理过涉税事宜并领取发票但未进行纳税申报:如果个体工商户办理过涉税事宜并领取了发票,但从未进行过纳税申报,同样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所需材料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只需提交《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全体合伙人承诺书》。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发票:需提交《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承诺书、清税证明。
办理过涉税事宜并领取发票但未进行纳税申报:需提交《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承诺书、清税证明、未申报证明。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及相关材料。
公示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20天。
审核:公示期结束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注销登记:审核通过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办理注销登记,完成个体工商户的简易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