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企业变更名称现在还有什么要求吗?
很多的老板为了公司名称具有唯 一性,方便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在公司成立的时候注册的是全国性公司,但经过实际经营与业务的拓展需要,想把已经成立的全国性公司名称变更了,(注:有的也只是改变行业表述,保留原有字号) 现在不知道怎么去申请,申请的条件又是什么?本文会给您一一概述,以成立全国性公司按照新政策后变更名称所需条件及办理步骤。如有不懂,可以随时来电咨询,我会为您免费一一解答。
公商*局注册核名所需材料:
1.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复印件每人2份.(身份复印件必须和原件一致)
2.申办人提供5个以上拟定的公司名称
3.拟定公司的经营范围(据公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
4.确定股东的出资比例(比如:甲占公司20%股分,乙占公司80%股分)
5.提供法人|股东|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公司核名的注意事项:
(1)与注册或预先批准的企业和个体*商企业名称相同;
(2)与其他企业的原始名称相同其名称的更改期限少于一年;
(3)与其营业执罩被撤销少于三年的企业或其营业执罩被撤销少于一年的个体企业相同的名称;
(4)取消注册的期限少于一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应该从法规的字面意义上理解,可以在法规取消后执行。取消,但取消后的字体名称名称未在名称预先批准的六个月内。注销后一个月可以使用相同的名称。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和规定做出的解释,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上述回答有任何疑问,建议您电话咨询,我们有专 人接待您,对您进行讲解。如果您已经想好了公司的字号名称,建议您找专 业的代办 公司进行沟通。
联系人:马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