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M B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英文简称为 FORM B,是依据《亚太贸易协定》签发的重要文件。以下是详细介绍:
协定沿革:《亚太贸易协定》前身为 1975 年在泰国曼谷订立的《关于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协定》,即《曼谷协定》。中国于 2001 年 5 月 23 日正式加入成为成员国,并从 2002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相关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
成员构成:目前有 6 个成员国,分别是中国、印度、韩国、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和老挝。
核心作用:作为亚太区域内享受优惠关税的关键凭证,它能证明货物在出口成员国的制造或加工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相应的关税优惠政策。持有该证书的货物,在进入《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市场时,可享受特定商品的关税减免,有效降低贸易成本,提升产品在目标市场的竞争力。
原产地判定标准完全原产货物:若货物完全在出口成员国生产或获取,在证书中填写字母 “A”。例如,在某成员国境内种植收获的农作物,或从该国海域捕捞的水产品等。
含进口成分货物:当货物在出口成员国境内完成终制造或加工,且使用了来自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制品,只要其总价值不超过该产品 FOB 价的 55%,就在证书中填写字母 “B”,注明原产于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材料、部件或产品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 FOB 价的百分比。
原产地累计货物:对于终产品,若各成员国成分合计不低于 FOB 价格的 60%,则在证书中填写 “C”,并注明原产于成员国领土内的累计成分的总价值与出口产品 FOB 价的百分比。这种情况有助于加强成员国之间的产业合作与贸易往来。
符合特定标准的不发达国家货物:若货物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主要针对不发达国家出口),则在证书中填写字母 “D”。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对于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