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自贸协定原产地证,全称为《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协定》原产地证书,英文为 “Certificate of Origin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简称《亚太证书》或 FORM B。以下是具体介绍:
历史背景
其前身为《曼谷协定》,于 1975 年在泰国首都曼谷订立,并于 1976 年 6 月 17 日正式生效。中国自 2001 年 5 月 23 日起正式成为成员国,自 2002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相关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规定。2006 年 10 月 1 日,各成员国开始使用《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和签证操作程序。
成员国
目前有 6 个成员国,分别为中国、印度、韩国、孟加拉国、斯里兰卡、老挝。
作用
关税减免:是进口国海关确定货物是否享受关税优惠的重要依据。成员国之间依据协定,对符合条件的原产于其他成员国的进口货物给予一定幅度的关税减免,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
促进区域贸易:有助于加强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推动区域内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分工,促进区域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
贸易统计与监管:为成员国进行贸易统计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来源,方便各国了解双边或多边贸易情况,制定合理的贸易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也有助于海关等部门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