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进口清关流程涉及多个环节,需严格遵循海关及相关部门的规定,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前期准备企业资质审核
进口企业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进出口经营权,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完成海关备案登记,并签约通关无纸化系统。
合同签订与单证准备
商业票:详细列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原产地、用途等信息。
装箱单:详述每批货物的包装情况,包括包装方式、毛重、净重、体积、箱号及货物在集装箱内的装载位置。
提单:海运提单或空运单据,作为货物所有权和运输合同的证明。
贸易合同:双方签订的购销协议。
原产地证书:证明货物的生产国或地区,部分情况下可享受关税优惠。
非危鉴定报告:如塑料属于非危险化学品,需提供相关鉴定报告。
报关报检委托书:授权报关行或代理公司办理清关手续。
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塑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等条款。
准备以下单证:
产品信息确认
确认塑料的HS编码(海关商品编码),以便准确申报关税和监管条件。
确认塑料的用途、成分、是否为再生料等信息,以满足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
二、进口清关流程货物到港
塑料货物通过海运或空运抵达国内指定港口或机场。
换单
凭提单到船代或货代处换取提货单(D/O),以便后续提货和报关。
报检
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提交相关单证和资料。
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进行抽样化验或检验,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报关
向海关申报,提交报关单、合同、发、装箱单、提单、原产地证书等单证。
海关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值等是否与单证一致。
海关审价与缴税
海关根据货物的成交价格、完税价格等因素确定应缴关税和增值税。
进口企业需按照海关出具的税单缴纳相应税费。
海关查验
海关对货物进行查验,确认货物的数量、规格、品质等是否与申报信息相符。
如货物属于再生塑料,还需确认其是否满足“三个一致”要求(颜色一致、颗粒大小和形状一致、包装一致)。
放行与提货
海关查验无误后,签发放行通知。
进口企业凭放行通知到港口或机场提货,并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
三、注意事项合规性要求
进口塑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或超标成分。
部分塑料可能属于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的范畴,需提前确认相关政策。
单证准确性
所有单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因单证问题导致清关延误或罚款。
税费缴纳
进口企业需按时缴纳关税和增值税,避免产生滞纳金或影响企业信用。
特殊监管要求
如塑料属于危险化学品或食品接触材料,需满足额外的监管要求,如提供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中文标签等。
后续监管
部分塑料可能需接受海关的后续监管,如留存销售记录、接受定期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