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做球罐的厂家,海南省做球罐的企业,海南省做球罐的公司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
5.0.12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不燃烧体实体围墙,围墙高度相对于站内和站外地坪均不宜低于2.2m。当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本标准表4.0.4~表4.0.8中安全间距的1.5倍,且大于25m时,可设置非实体围墙。面向车辆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可设非实体围墙或不设围墙。与站区限毗邻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站外建(构)筑物,其面向加油加气加氢站侧无门、窗、孔洞的外墙,可视为站区实体围墙的一部分,但站内工艺设备与其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标准表4.0.4~表4.0.8的相关规定。
号内数值为对应于柴油加油机的相关间距。
2 表中柴油加油机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低于本表中相应防火间距的70%,海南省做球罐的厂家,海南省做球罐的企业,海南省做球罐的公司且不应小于4m。
3 作为站内储氢设施使用的氢气长管拖车或管束式集装箱应按本表储氢容器确定防火间距。
4 压缩机冷却水机组、加氢机冷冻液机组等设备的非防爆电器设备,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5 表中设备露天布置或布置在开敞的建筑物内时,起算点应为设备外缘;表中设备设置在非开敞的室内或箱柜内时,起算点应为该类设备所在建筑物的门窗等洞口。
6 表中“一”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
5.0.15 本标准表5.0.13-1、表5.0.13-2和表5.0.14中,海南省做球罐的厂家,海南省做球罐的企业,海南省做球罐的公司工艺设备与站区围墙的防火间距还应符合本标准第5.0.11条的规定。设备或建(构)筑物的计算间距起止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5.0.16 加油加气加氢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油设备之间及加油设备与站房等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标准表5.0.13-1的规定。
3 CNG加气站的橇装设备、LNG加气站的橇装设备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相应设备的防火间距确定。
4 括号内数值为储气井与储气井的间距。
5 天然气压缩机、天然气调压器、天然气脱硫和脱水设备露天布置或布置在开敞的建筑物内时,起算点应为设备外缘;天然气压缩机、天然气调压器设置在非开散的室内时,起算点应为该类设备所在建筑物的门窗等洞口。
6 站房、有燃煤或燃气(油)等明火设备的房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站房内设置有变配电间时,变配电间的布置应符合本标准第5.0.8条的规定。
7 站房、自用燃煤锅炉房和燃煤厨房、自用有燃气(油)设备的房间、海南省做球罐的厂家,海南省做球罐的企业,海南省做球罐的公司站区围墙之间无防火间距要求。
8 表中“一”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
3 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油罐与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汽油罐、柴油罐增加不低于30%。
4 LPG储罐放空管管口与LPG储罐距离不限,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LPG埋地储罐确定。
LPG泵和压缩机露天布置或布置在开敞的建筑物内时,起算点应为设备外缘;LPG泵和压缩机设置在非开敞的室内时,起算点应为该类设备所在建筑物的门窗等洞口。
6 容量小于或等于10m³的地上LPG储罐的整体装配式加气站,其储罐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低于本表地上储罐防火间距的80%。
7 站房、有燃煤或燃气(油)等明火设备的房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站房内设置有变配电间时,海南省做球罐的厂家,海南省做球罐的企业,海南省做球罐的公司变配电间的布置应符合本标准第5.0.8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