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制造三类容器的厂家,国内生产三类容器的厂家,菏泽容器原油和原料储罐的个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套装置加工一类原油时,宜设3个~4个;分类加工原油时,每增加一类原油宜再增加2个~3个;
b)一套装置加工一种原料时,宜设2个~4个;加工多种原料时,每增加一种原料宜再增加2个~3个。
4.3.2 中间原料储罐的个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a)装置是直接进料或部分由储罐供料时,宜设2个~3个;
b)装置是由储罐供料时,国内制造三类容器的厂家,国内生产三类容器的厂家,菏泽容器宜设3个~4个;
c)对于精制装置,每种单独加工的组分油宜设2个~3个;
d)对于重整装置,可根据装置要求另设一个预加氢生成油罐;
e)对于润滑油装置,每种组分油宜设2个;同一种组分油,残炭值不同或加工深度不应分别设罐。
4.3.3 每个原油及原料罐的容量,不宜少于一套装置正常操作的处理量。
4.3.4 成品油储罐的个数,国内制造三类容器的厂家,国内生产三类容器的厂家,菏泽容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a)汽油和柴油的每种组分的储罐,宜设2个。每生产一种牌号汽油和柴油,其调合与成品罐之和不宜少于4个。每增加一种牌号,可增加2个~3个;
b)航空煤油的每种组分罐宜设2个~3个。调合与成品罐之和,不宜少于3个;
c)军用柴油罐宜设3个~4个;
d)溶剂油罐和灯用煤油罐,国内制造三类容器的厂家,国内生产三类容器的厂家,菏泽容器每种牌号宜设2个;
e)芳烃罐,每一种成品宜设2个;
f)液化石油气罐,不宜少于2个。
4.3.5 重油(含燃料油)储罐的个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生产一种牌号燃料油,其调合与成品罐之和不宜少于3个。国内制造三类容器的厂家,国内生产三类容器的厂家,菏泽容器每增加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