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童产品中PFAS限制即将生效
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是指至少含有一个全氟化碳原子的有机化合物(即至少含有一个-CF2-或-CF3脂肪链结构单元)。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包括全氟辛酸(PFOA)、全氟辛基磺酸(PFOS)及其他众多化合物。 由于PFAS具有防油、防水和防污的特性,已被用于各类消费品包括婴童产品中。某些PFAS,例如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基磺酸(PFOS),可非常持久地留存在人体中,并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动物研究表明,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基磺酸(PFOS)可影响生殖和发育、肝脏和肾脏、以及免疫系统。这两种化学物质均引发了肿瘤。
欧盟以及美国多个州已对婴童产品中的PFAS进行了限制。以下是婴童产品相关要求的*早生效日期摘要:
*早生效日期 (年) 地区 限制规则 2019 欧盟POPs 2020 欧盟POPs 2023 欧盟REACH附录XVII,加利福尼亚州 2024 科罗拉多州 2030 缅因州 申报规则 2011 华盛顿州 (儿童高度关注化学物质) 2014 佛蒙特州 (儿童高度关注化学物质) 2018 俄勒冈州 (儿童健康高度关注化学物质) 2020 缅因州(优先化学物质) 2023 缅因州 在欧盟和英国北爱尔兰,REACH法规附录XVII第68项于2023年生效,将限制C9-C14 PFCA和相关物质的使用。 *受关注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限制婴童产品中PFAS使用的法规AB 652将从2023年7月1日开始生效。根据AB 652,允许有机氟含量低于100 ppm。 美国科罗拉多州限制婴童产品中PFAS使用的法规HB 22-1345将从2024年1月1日开始生效。 2023年,要求向缅因州当局申报故意添加的PFAS。
欧盟提议添加全氟己基磺酸(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
2023年2月,欧盟委员会提议了授权法规,拟修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EU) 2019/1021附录I第A部分,增加有关全氟己基磺酸(PFHxS)、其盐类和PFHxS相关化合物(CAS号:355-46-4等)的新限值项。详情如下:
限制 禁止生产、投放市场和使用全氟己基磺酸(PFHxS)、其盐类和PFHxS相关化合物,无论是其本身,还是在混合物或物品中,除非在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1、PFHxS及其任何盐的浓度均 ≤ 0.025 mg/kg (0.0000025%)(以重量计),以及
2、所有PFHxS相关化合物的浓度之和 ≤ 1 mg/kg (0.0001%)(以重量计)。
豁免
对于将用于或正用于生产其他消防泡沫混合物的浓缩消防泡沫混合物,其PFHxS和PFHxS相关化合物的浓度应均 ≤ 0.1 mg/kg (0.00001%)(以重量计)。
定义
“全氟己基磺酸(PFHxS)、其盐类和PFHxS相关化合物”是指:
i.
全氟己基磺酸,包括其任何带支链的异构体;
ii.
iii.
其盐类;
iv.
v.
PFHxS相关化合物,就《斯德哥尔摩公约》而言,是指其结构中含有化学基团C6F13S-,并可降解为PFHxS的任何物质。
vi.
vii.
全氟己基磺酸(PFHxS)、其盐类和PFHxS相关化合物,被发现应用于消防泡沫、金属镀层、纺织品、皮革和垫衬物、抛光剂和清洁/洗涤剂、涂层、浸渍/防护(用于防潮、防霉等)、电子产品和半导体制造等应用中。其他潜在用途种类可包括杀虫剂、阻燃剂、纸张和包装、石油工业和液压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