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缺票成本为 300 万时,若不进行,按照 2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75 万,加上其他税费,税款接近 100 万。而通过在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个体工商户并申请核定征收,可将税负断崖式下降至 0.5% 左右。以下是具体方法:
注册个体工商户:在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按 “经营所得” 缴纳个税。
申请核定征收:园区核定后个税税率低至 0.5%,增值税为 1%,附加税为 0.06%,综合税率仅 1.56%。
业务分流与开票:将原公司的部分业务合理拆分,由个体工商户承接,个体工商户为原公司开具 300 万的成本发票。
税费计算:增值税为300÷1.01×1%≈2.97万元,附加税为2.97×6%≈0.18万元,所得税为300×0.5%=1.5万元,实际总纳税额约为2.97+0.18+1.5=4.65万元。
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合规解决缺票难题,大幅降低税负。但需注意,企业在操作过程中要确保业务真实,做到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避免出现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