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资金和设施。具体要求:从事属人才服务业务的机构场所实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上;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属从事人才租赁业务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提供经国土规划部门租赁登记备案的场地租赁证明、场地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产证明、验资报告),有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
2、从事属人才服务的机构不少于5名大专以上学历、不少于3名取得《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3、具有3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技术资格或程序设计师资格的专职计算机信息和网络服务的技术人员;网站使用注册域名,具有合法的ICP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部门备案;自有或租用服务器1台以上,租用IDC机房的共享带宽不低于100M,自建机房的独享带宽不低于5M。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所要提供的资料
1、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原件正本(收取)1份)
2、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原件副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3、不少于3名(属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5名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不少于3名(属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5名专职从业人员学历证(复印件1份)
5、不少于3名(属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5名专职从业人员《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