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优势(个人见解):
(1)在洽淡合作上,如果两家企业共同竞标或签订合同,一家是北京XX教育研究院,一家是北京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我想不用我说,显然同等情况下研究院更加占有优势。
(2)宣传力度上,无论是研究院自己对外宣传还是多家企业共同宣传,有一家某某研究院,给人感觉就很正规化,对外介绍也是张院长,王院长,我觉得比张总,王总要好太多。
(3)对于公众来说某某研究院,可能代表的就是某个事业单位,某个大学设立,或某个大型企业旗下做科研项目的一个机构,所以这也是造成停办的一个主要因素。
(4)如果您有渠道的话,可以和大型企业或合作,尝试申请补贴,看个人能力及渠道关系。
以上只是个人见解,如果对您有所帮助,请关注,有想了解的可以点击联系方式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