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五个印章如下:
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的处理,如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公章是公司章中最有效力的一个,是法人权力的象征,公司处理内外事务的印章,公司外部公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均可使用公章,带有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的保管人为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专人,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批准的使用。公章的保管人凭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的批准书使用公章。无相应审批单位依据使用公章,保管人负主要责任,经办人负责次责任。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公章保管人根据签署的申请表在文件上加盖公章,并在印章使用登记簿内登记盖章日期、事项、报送单位等,经办人申请盖章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薄内签收并检查已盖章文件资料,并核对已盖章文件章,如有问题,应当场解决。
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出具支票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合同专用章: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这五个印章是公司的核心印章,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用途和重要性。保管和使用这些印章需要遵循公司的规定和程序,确保合法、安全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