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应当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证书编号。
资质全名: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有效期限:5年
审批机构:省级药监局
审核时间:40-60工作日
年检要求:不年检
一 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2、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3、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5、有必要的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拟开展业务的发展计划。
二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4、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6、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等。
三 官方办理流程
1、筹备企业文件(10工作日);
2、材料整改反馈(10-20工作日);
3、材料受理报送(5-10工作日);
4、等待制证流程(40-60个工作日)。
四 其他服务
年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网站名称、IP地址、服务项目等信息;
变更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5年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续办申请;
注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未到或已到5年期限,持证公司因业务因素而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