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发布了 19492300号“试了么”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商评委认为“试了么”用在指定服务上,不易使消费者将其作为商标识别,缺乏显著性。
“X了么”的商标有很多,比如:好了么、渴了么、涨了么、洗了么、吃了么、累了么等,但是这些商标的并没有那么幸运。不是在驳回复审中,就是已经无效,驳回理由很统一,都是由于缺乏显著性。
这不禁让人想到了另外一枚商标——“饿了么”,同样是“x了么”的文字商标格式,为什么“饿了么”就取得了注册,其他各种“X了么”都不予注册呢?难道是“饿了么”背后有人?
当然不是,合肥这家公司驳回复审的主要理由是,“试了么”商标为其独创,具有显著性,并经过使用已具有区分服务来源的功能。其他相类似的商标已有核准注册的情形。但其并没有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据。
在“饿了么”出现之前,各种“x了么”只是一句简单的问句,确实难以构成商标显著性的标准。大多数人看到这些文字,脑海里的第一反应并不会是一件商品或是服务。
“饿了么”最初其实也因缺乏显著性而导致驳回,不予注册。但是后来,却复审成功了,原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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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饿了么”在商标复审时,已经有大量的使用,从而能够让消费者识别服务的来源。截止“饿了么”商标驳回复审时,公司业务覆盖全国近200个城市,加盟餐厅数共计18万家,日均订单超过100万单。
也是在这种潜移默化中,人们提起“饿了么”联想到的只会是外卖软件,不是问句,获得了商标的基本属性,才有了核准注册。
所以说,“饿了么”的商标注册申请实际上是“曲线救国”,是特殊情况。直接申请肯定无法通过,只能先大量使用,在市场上打出一片名气以后再及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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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饿了么”一样,虽然本身不具备显著特征,但是经过使用从而具备显著性的还有“两面针”、“酸酸乳”、“六个核桃”、“黑又亮”等商标。
如果市场上所有的消费者都意识到某个商标所标示的是相关产品的制造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就可以说商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
如今“试了么”以及各种“X了么”商标的驳回理由,与当年“饿了么”一样,都是由于缺乏显著性、不易使消费者将其作为商标识别。
虽然这些商标背后的企业也可以像饿了么学习,先打出知名度,再及时注册商标,但这种近乎“裸奔”的行为却充满了高风险的。假如项目在稍有名气时就遭人山寨,有可能还没等到注册商标之时就已经夭折。
将商标核准注册的希望寄托在创业成功上,怎么听都觉得充满了不靠谱,很多企业即便是破产倒闭,商标依然价值千万。因此**的选择还是取一个具备显著性的商标名来进行注册申请。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尽管大量简单好记又具备显著性的自然词组已经被抢注光了,但是如今许多富有成就的企业,像“海尔”、“腾讯”都是采用独创词汇来作为商标,可见并不是只有自然词组才是商标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