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投资地区,不仅包括外国,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任何地区进行的投资,均为境外投资。
一、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
3.企业自身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上具有跨国公司的比较优势。
二、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流程
1、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上海商委备案;
2、领取证书,并到发改委备案(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申请境外投资电子钥匙(国富安);
4、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