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公司从事产品包装的生产或供应,如果出口到欧亚联盟领土区域,那么就需要强制性申请EAC符合性声明,证明其产品符合CU-TR 005/2011海关联盟规定。除非包装目的:烟草产品、医疗设备、医药和医药产品和危险物品不受本法规的管制。包装产品EAC符合性声明是以简化的形式确认产品符合性要求。包装产品在投入投入流通和使用前必须强制性获得EAC符合性声明。
包装产品EAC符合性声明的方案
你可以根据如下认证模式选择一个认证方案1D,2D,3D、4D、5D来确认产品符合本法规。
包装产品EAC认证的步骤
EAC符合性声明可以由包装产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进行申请。进口商必须是一个海关联盟区域的一个法律实体公司,并有一个进口商和制造商的合同。
签发EAC符合性声明,申请公司需要提供下列信息:
·申请人(欧亚联盟境内法人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OGRN、电子邮件;
·制造商的名称、地址;
·制造商产品的说明书或规格书;
·测试报告(如果提供);
·运输文件:合同、发票、报关(进口产品单批次);
·合同(对进口产品单批次).
包装产品EAC符合性声明*长有效期不超过5年或用于特定的一批货物有效期没有规定截止时间直到合同交付。EAC符合性声明格式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并且注册登记在国家统一的政府系统内。EAC符合性声明获得后必须统一使用EAC标志以及配合下列的图像和符号使用。
需要强制性EAC符合性声明的包装产品清单如下:
1.包装:
·金属包装:用于销售或零售或贸易销售中,用于包装目的的罐,桶、盒子、箱子,瓶,袋子,其他使用的食物和化妆品、产品工业和家庭用途的包装;
·包装用的聚合物包装:外壳、薄膜用于用于销售或零售或贸易销售中,用于包装目的的箱,桶、包装桶、罐、瓶、袋子、袋子、集装箱、盘、纸箱、水杯、茶叶罐),也用于存储的粮食、农业和产品工业和家庭用途包括轻工业产品和玩具的包装;
·包装纸张和纸板:盒、捆绑、罐、包装袋、邮袋、托盘的盒子,包括包装的羊皮纸、玻璃、防油纸张、包装纸、羊皮纸包装,用于食品、农业和化妆品、产品工业和家庭用途,包括轻工业的产品和玩具的包装;
·玻璃包装:瓶子、罐、材料、捆绑、手袋、箱包、小瓶罐、包装和标签的材料、容器、托盘、管子,杯子,框,食物和香水和化妆品、工业和家用产品的包装;
·木制包装:框桶、箱,桶,鼓浴缸,除了个人使用粮食和农产品包装;
·纺织材料包装:袋、箱包、容器,除了个人使用粮食和非粮食物品的包装;
·陶瓷包装:瓶子、罐桶中,桶,食物和香水和化妆品的包装
2.盖子
·金属封口盖:瓶塞,盖子,帽,包括冠帽子、螺丝帽和有填充的盖子,加盖的食物和香水和化妆品;
·皮质的封口:塞、密封垫片,加盖的食物和香水和化妆品;
·聚合物封口:瓶塞,帽子,盖,分配器、密封垫片、阀门,加盖的食物和香水和化妆品的家庭的化学品和油漆的材料;
·联合一体盖:瓶塞,帽子,密封垫圈,加盖的食物和香水和化妆品;
·纸质开瓶器:模切盖、密封垫圈,密封的粮食产品的包装盖
如果产品不在本强制性清单中,申请人可以接受一个自愿的GOST认证程序,以确认他们的产品质量,证明产品符合国家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