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办理个体户办理备案,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1.到经营场所所在城市工商管理局;
2.去审批机关的办理备案场所;
3.由市场服务主管机构代办公司注册。
二、办理个体户工商变更,应当提交下列文本文档:
1.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开设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居住证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提供,同时提交盖上要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递交身份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来京人员申请办理办理个体户办理备案,还应提交《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办理个体户,提交《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确认,可免交担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