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申请条件:
(一)申请办理
申请者持申请材料向省、自治州、市辖区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二)审理
申请材料申报食品类药监局政务大厅。经核查,请求事项依规归属于本单位岗位工作职责、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标准的,给予审理,并出示《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存有可以现场更改的不正确的,容许申请者现场更改;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中日内发送给申请者《补正资料通知书》,一次性告之申请者必须更正的所有内容;请求事项依规不属于本单位岗位工作职责的,出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办理期限:5个工作中日。
(三)核查、审核
对申请材料开展审核后,依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机构工程验收。合乎法定程序、规范的,依规做出准许批准的书面形式决策;不符合要求的,出示不予以批准的书面形式决策,并详细说明原因,与此同时告之申请者拥有依规申请办理行政裁决或提到行政诉讼法的支配权。
申请办理期限:30个工作中日。
(四)公示公告、身份证制作、送到
行政许可事项决策在食品类药监局开展公示公告,与此同时身份证制作并送到申请者。
申请办理期限:10个工作中日。
医药行业归属于十分独特的领域,管控幅度是不是严苛可能同时危害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不论是审核资质证书或是企业设立规定是特别严谨的,与此同时申请条件也会非常繁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