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称为文网文,在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办理,主管部门是文化和旅游部。那办理的申请材料是什么?我们一起看看下文的介绍。该资质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网络比赛等范围。符合范围内的可以办理,否则不予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二、哪些企业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呢?
1、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包括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娱乐、游戏、演出、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将网络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2、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包括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四) 有确定的域名;
(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