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 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提交申请材料并且经其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法律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谁要办理
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
申请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单位申请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
三、申请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
2、与出版物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相适应的注册资质;
5、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xingzhengchufa,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1、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申请表;
2、企业章程;
3、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
4、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文件;
6、经营场所平面图;
7、经营场所交通方位图;
8、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
1、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申请表;
2、企业章程;
3、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
4、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文件;
6、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材料;
7、经营场所产权材料:;
8、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五、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5个工作日对该材料初审。符合法定条件 材料齐全 场地也符合要求的20个工作日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