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做境外投资备案基本申报流程如下:
(一)发改委立项
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二)商务部审批发证
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两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三)外汇管理局备案
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以上是审批步骤,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境外公司的详细资料,境内主体公司的审计报告,是否是盈利状态,还有营业执照等这些基本的公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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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6月1日之前,境内企业境外投资需要先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之后才能到银行开立账户;此外,境内企业境外再投资也需要进行外汇备案,并且境内企业还需每年就境外投资进行外汇年检。
2015年6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以下简称《简化通知》),其中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境内企业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后,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无需先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核准,而是由外汇管理部门通过银行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并且取消境外机构再投资的外汇备案和境内企业就境外投资每年进行外汇年检的要求。因此,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业的,无需再办理外汇备案手续和外汇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