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3月1日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在国家对境外投资的规范化要求逐步提高的前提下,如何在监管政策下提高境外投资企业合规化经营水平与投融资能力,有效提升境外投资竞争力,这成为对外投资企业广泛关注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通过境外投资备案。
目前,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一般将主要涉及三个部门的备案核准,即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国家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外汇主管部门。
在目前的境外投资实践中,商务主管部门与发改委的境外投资审查原则上相互独立,不存在互为前提的情况,可以分别报送。
通俗点说就是,境内企业想要在境外或者香港澳门等地,进行投资,设立或者收购公司企业,境内资金需要汇 出境外时,需要先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批通过并获得相关证书(和文件通知)后,才能进行相关操作。
相关备案申请需要根据具体投资的行业和额度情况,分为在当地市级部门核准和在国家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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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这次放开会不会再次导致外资热钱涌入影响国内房地产行业发展秩序的问题,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性不大,原因主要在于当前的升值空间不如从前,升值速度放缓,并且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处于低迷期,这些都使得国内房地产行业吸引外资的能力减弱。原来很多热钱的涌入是本身不动产的价格在快速上涨及升值叠加的双重效果,而如今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