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是一种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税收,它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关税的目的有多种,比如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保护国内产业、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对另一个国家施加政治或经济影响力等。关税的征收方法也有多种,比如从价、从量、复合、滑动等。本文将介绍海关关税的基本概念和计算方法。
海关关税的基本概念
海关关税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它是海关征税的主要形式。海关关税的征收依据是海关税则,也称为关税分率表,它是一国对进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口的应税商品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栏表。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海关征收关税的规章、条例和说明;二是关税分率表。关税分率表又由税则号、商品名称、海关税率等栏目组成。
海关征收关税的对象是进出口货物,它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进口货物:指从境外运入境内的货物,包括从境外运入境内保税区或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
出口货物:指从境内运出境外的货物,包括从特殊监管区域运出境外或运入境内非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
过境货物:指通过我国领土或领空,但不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转运的货物。
转口货物:指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我国转运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货物。
内销货物:指从特殊监管区域运入境内非特殊监管区域销售或使用的货物。
海关征收关税的标准是完税价格,它是指进出口货物在我国海关审定后作为计算应纳税额依据的价格。完税价格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
从价完税价格:指按照进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进口)或离岸价格(出口)确定的完税价格。
从量完税价格:指按照进出口货物以数量、重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基础确定的完税价格。
复合完税价格:指按照进出口货物以从价和从量两种方式综合确定的完税价格。
特别完税价格:指按照进出口货物以特定方式确定的完税价格,如滑准完税价格、低完税价格等。
海关征收关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完税价格 × 适用税率
其中,适用税率是指根据海关征收规定和相关协议确定适用于某一类进出口商品的具体数值或范围。适用税率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惠国(MFN)税率:适用于与我国签订了惠国待遇原则协议或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并承认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
普通(GEN)税率:适用于与我国没有签订惠国待遇原则协议或没有加入WTO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
协定(FTA)税率:适用于与我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或其他贸易协定,并按照协定规定享受关税优惠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
暂定(TP)税率:适用于我国为了促进进口、扩大开放、调节供求等目的,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低于MFN税率的临时性税率。
优惠(PRF)税率:适用于我国为了支持发展中国家或特定地区的经济发展,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低于MFN税率或免税的优惠性税率。
出口(EXP)税率:适用于我国对部分出口商品征收的出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