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抬头的手机话费发票可以报销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杭州税务局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如果是报销与企业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通讯费支出(即因公通讯费,需要证明),可以凭开给个人的发票税前扣除。如果是按职工福利发放,按福利费规定扣除。
个人抬头的电话费如果税前扣除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能证明与企业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可以凭发票税前扣除;
2、如果并入合理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
3、如果属于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如果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不能税前扣除
1、对于个人名头的电话费等支出,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相关,属于个人消费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2、个人报销的通讯费,其通讯工具的所有者为个人,发生的通讯费无法分清是用于个人使用还是用于企业经营,不能判断其支出是否与企业的收入有关,不予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