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车牌办理条件
类型一:投资类指标
申请条件(境外企业申请深圳莲塘口岸车牌指标为现在最常见的一种类型):
1. 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至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类型二:外资高新技术企业指标
申请条件: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以高新技术方式在广东省投资办实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类型三:外资金融机构指标
申请条件:在广东省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符合新的纳税要求,可以申办深圳莲塘口岸车牌指标,但至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机构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在内)。
类型四:港澳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高端人才指标
申请条件:
1.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全国、广东省级、广东省地市级和广州市区级、深圳市区级、佛山市顺德区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可以选择办理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2.在港澳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学现任校长,或者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类型五:兴办公益事业的捐赠者指标
申请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或者社会团体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