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1日,重庆市人社局印发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内容涉及到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比例、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的退回等20项方面的内容,可供实务中参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3〕8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shebao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shebao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重庆市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旨在提示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在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供参考使用。
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大《重庆市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宣传力度,创新方法,柔性引导,依法规范,推进劳务派遣用工合法合规、有序健康发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重庆市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引导用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推进劳务派遣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供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参考。
一、用工单位
(一)劳务派遣适用岗位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重点提示
1.辅助性岗位确定程序: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违法在非辅助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禁止使用劳务派遣的岗位:企业专职消防队员等安全生产岗位和煤矿、非煤矿井下工作岗位。企业应对以上岗位采用直接用工方式,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用工单位违反“三性”岗位规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权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可能会存在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相关法律责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