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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电商模式下,如何通过广告电商模式让市场活跃?
2023-11-30 04:59  浏览:24
传统电商模式下,如何通过广告电商模式让市场活跃?

在传统电商模式下,广告一直是主要的宣传方式。无论平台规模如何,投放广告都是获得更好宣传效果的zuijia途径。

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的消费习惯也在不断变化,广告在消费市场的地位逐渐下滑。消费者不再信任广告,商家投放广告无法回本,广告企业失去了许多合作机会。那么,如何才能让广告市场活跃起来呢?本文将介绍一种能够让广告主、平台和消费者三方共赢的广告电商模式。


广告电商模式是指一种商业模式,其中企业通过发布广告来吸引顾客并促使顾客购买相关产品或服务。

广告电商模式结合了“社交电商+广告奖励”,使消费者在购物时能够获得奖券。这些奖券可以通过观看平台提供的广告任务而转化为积分,积分可以进行消费或提取。这样消费者手中的积分就不会堆积无处释放,而是能够得到广告奖励,使积分变得有用起来。

当消费者数量达到一个特定的阈值时,他们可以获得第三方广告奖励和平台产品销售奖励。平台方也能够与更多的品牌广告进行合作,从而推动平台的发展,实现消费者、平台和广告主之间的三方共赢效果。


那么如何运营广告电商模式呢?

消费板块指的是在经济中与消费相关的行业和企业。

平台购物的消费者可以获得“广告券”。

消费者可以通过观看广告任务,将广告券按一定比例转化为积分。

消费者在平台上可以使用“积分”来消费或提取流水。

分享板块是一个可以分享内容的区域。

只要分享其他消费者购物,就可以获得分享奖励。消费越多,奖励和兑换的积分也越多,最终可以消费或提取的流水也越多。

身份级别有多种。

G1:拥有200(含200以上)积分者称为G1

G2:分享10个G1者称为G2

G3:分享20个G1,其中有10个成为G2者称为G3

平台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由更改身份级别设置,以便灵活应对。


奖励的级别:

G1:每天获得自己积分数量1%的“广告奖励”,并可获得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30%。

G2:每天获得自己积分数量1%的“广告奖励”,并可获得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30%,以及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20%。

G3:每天获得自己积分数量1%的“广告奖励”,并可获得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30%,间接分享“广告奖励”所得的20%,以及整个团队所有消费者“广告奖励”所得的20%。

注:平台能够根据自身需求自由调整级别奖励的数值,以便灵活调节。

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直观地了解这一模式的运行规则。现在我们举例实际分析一下这一模式的盈利方式。

如果消费者拥有100积分,则每天可以获得1%的广告奖励,相当于1元。

根据消费者拥有1000积分的条件,每天可以获得1%的广告奖励,相当于10元。

如果消费者拥有10000积分,那么每天会获得1%的广告奖励,即100元;每月会获得3000元的广告奖励;每年会获得36500的广告奖励。


获得的奖励越多,就意味着积分越多。

这种模式结合了社交电商和广告奖励,让消费者在购物时获得奖券。奖券可以根据不同的门槛观看平台上对接的广告任务,转化为积分,积分可用于消费或提取。这种模式避免了积分堆积无处释放的问题,让消费者手中的积分“活了起来”。随着消费者数量的增加,他们可以获得第三方广告奖励和平台产品销售奖励。平台也可以对接更多品牌广告,推动平台的发展,实现消费者、平台和广告主三方共赢。

想要参与广告电商模式,消费者只需在平台购物即可获得“广告券”,使用“广告券”观看广告任务,将“广告券”按一定比例转化为“积分”,消费者可以用“积分”在平台进行消费或提取。消费者还可以分享其他消费者的购物,获得分享奖励。


分享消费越多,可获得的奖励也越多,可兑换的积分也越多,最终可消费或提取的流水也越多。通过不同的身份级别和级别奖励,消费者可以获得更多的广告奖励。广告电商模式能够让广告市场重新活跃起来,让广告主、平台和消费者三方共同协作,在一个模式下互惠互利,实现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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