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是指企业按照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指南》、GB/T 15496-2017《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GB/T 15497-2017《企业标准体系 产品实现》、GB/T 15498-2017《企业标准体系 基础保障》和GB/T 19273-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评价与改进》五项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标准化工作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是对企业标准化工作、企业标准体系以及体系运行的效果是否符合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指南》等五项国家标准而实施的第三方评价活动。企业可以通过登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自愿选择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评价活动。根据GB/T 19273-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评价与改进》附录C企业标准化工作评分表的要求,评价总分500分,其中基本分450分,加分50分。企业根据评价分数获得相应等级的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分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和AAAAA级,其中AAAAA为蕞高等级。
2004年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导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国标委农轻[2004]12号),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申请指派标准化专家对试点企业的进行评估确认。
2018年7月1日,2017版企业标准化工作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2019年6月1日,中国标准化协会参照标准所有者制度做法,本着"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多元参与、自评为主、分工负责、规范有序"的原则,建立了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新机制,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及评价专家开展试点评价工作。
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是指企业按照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指南》、GB/T 15496-2017《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GB/T 15497-2017《企业标准体系 产品实现》、GB/T 15498-2017《企业标准体系 基础保障》和GB/T 19273-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评价与改进》五项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标准化工作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是对企业标准化工作、企业标准体系以及体系运行的效果是否符合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指南》等五项国家标准而实施的第三方评价活动。